近日,东兴区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开展了经常性纪律教育和督察,进一步增强干警遵章守纪意识。
严守节庆期间纪律。元旦节前,纪检组长曾宾在全院干警大会上提出四点要求: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要求,不用公款吃喝、旅游、赠送节礼,不乱发钱物、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不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操办宴席。二是严守节日前后的工作纪律,值班一定到岗到位。三是节日外出严守公共秩序,注意自身形象,严防造成不良影响。四是保管好各类保密材料和案件卷宗,以防遗失。
学习重要讲话和警示读本。元旦节后,院党组和各支部分别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新华社一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的文章中作出的批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院党组成员学习了《贪欲的尽头——内江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警示教育读本,会上,主持工作的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前锋发表读后感言:“不正三观,必会有恙;不明底线,必会越线;不知敬畏,必会自大;不受监督,必会腐化”。
挂网学习纪律通报。1月4日,在全院干警大会上,纪检组长曾宾组织学习了《高人民检察院敬酒令》、《省纪委关于六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市纪委关于四起违规收送礼品问题的通报》和《市纪委关于陈健醉酒驾驶典型问题的通报》,并在院网页上挂出供全院干警学习,引以为戒。同时将《高人民检察院敬酒令》在LED频滚动宣传学习,警醒大家严格遵守,不超越红线。
开展脱贫攻坚纪律督查。按照区委办要求,院党组成员利用元旦节假期组织干警深入小河口镇的光明村、星光村、红桥村、居士村检查脱贫攻坚迎检工作准备情况,对16户贫困户和76户已脱贫群众开展走访和节日慰问。院纪检监察干部对本院脱贫攻坚工作纪律进行督查,确保了责任落实到位。(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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