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的作用,将执法办案向化解矛盾延伸,在依法解决法律纠纷的同时,高度重视,妥善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司法诉求。近期该院邀请两名律师参与化解了一起长达6年的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
申诉人谢某某是东兴区顺河镇庙坡村1组村民,现年73岁,其子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中遇害。谢某某认为东兴区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法庭量刑偏轻,常年奔波在上访申诉路上。后经省检察院立案复查,该案刑事申诉部分维持原决定。但谢某某对东兴区法院民事判决内容的执行情况不满,申请检察院介入督办。
热情文明接待,依法规范答复。该院控申科干警在接待谢某及其亲属时,坚决贯彻保障人权、程序公正、规范监督的要求,接待干警经过调卷审查后,从法律、政策、人情等层面多次做了释法说理工作,并依法对谢某提出的三项诉求一一作了书面答复,耐心劝导其息诉服判。
依托区委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将该案向市检察院和区委政法委做了专题汇报,成立了控审、民行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组,工作组分别多次走访了申诉人,了解到申诉人谢某某的儿子被害时年仅20岁,申诉人心中至今仍十分伤痛,而谢某年逾70,体弱多病,死亡赔偿金至今尚有14万余元未执行到位,谢某心中怨气极大,情绪不稳定。工作组人员详细询问了法院未执行到位的原因和被执行人的资产状况,为申诉人提供法律帮助和合理建议
落实“检调对接”机制,邀请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针对谢某某信访案的特殊性,该院邀请了社会责任感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两名律师参与化解。他们在详细了解谢某等人的诉求后,不仅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咨询,同时开展了耐心细致的释法劝导、心理疏导等工作。
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督促执行到位。该院按照法律程序向区法院执行局发出了督促履行的检察建议,在多方共同努力下,用真情,靠耐心,做实事,以法治人、以理服人、以情待人,申诉人谢某某表示积存在自己心头多年的怨气一下舒缓了,并明确表示息诉罢访。(刘洪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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