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领导,提升主动意识。院党组高度重视,根据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积极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推进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学法”、“普法”等相关工作制度。坚持主动作为,从抓好审执工作,做好司法为民、服务好经济发展等多方面提出了推进依法区工作的具体要求。
发挥职能,强化审判实效。坚守法治精神,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惩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审理经济领域案件,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行政审判,为政府决策和依法行政提供意见,促进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完善执行大格局,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能动司法,服务发展大局。坚持以积极主动司法服务经济发展,为推进依法治区搭建司法服务平台。在涉及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等重大经济、涉民生项目时积极主动参与,为区委、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以“走出去”及时了解企业司法需求,研判分析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类型法律问题,及时形成调研报告、风险提示、典型案件等为依法治区提高重要依据。
营造氛围,加强法治宣传。将审判工作与法治宣传紧密结合,采取广大人民群众喜闻见乐的方式,进行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宣传活动,送法进学校3次,送法进村社6、进企业3次;拍摄法治微电影《回家过年》、录制开庭说法、庭审直播,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结合“法治扶贫活动”、“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走访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在全区范围内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雷涛) |